各二级学院(中心):
教学实验室是以承担学校各专业学生实验、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为主要工作的实验室。按照学校《球探足球比分2019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因学校二级学院成立后,教学实验室归属发生较大变化,为规范和推进我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管理体制,全面掌握实验室结构分布、逐步实现实验教学资源校内共享,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学校决定对目前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实验室命名进行规范,并对实验室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每个实验室的已用名并重新确认命名,认真填写部门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验室调整与规范命名工作的重要性,立足于部门的实验实训中心,对本部门所属实验室进行规划命名。命名要求:科学、规范、简洁、明了。
1、实验室名称不得超过25个中文字。
2、实验室名称中出现数字序号的,只能用阿拉伯数字,不得包含中文计数和希腊数字计数。正确示范:“力学实验室3”,错误示范:“力学实验室03”、“力学实验室三”、“力学实验室III”、“电路原理Ⅰ实验室”。
3、实验室名称不得包含标点符号,如括号、顿号等。错误示范:“数字电路实验室(1)”,“企业组织体系、企业制度与文化建设实验室”等。
4、实验室名称中如含有英文字母或者单词,若英文为简称,应全部大写,如“CPLD实验室”;若英文为单词的,应首字符大写,如“GE Fanuc自动化系统应用实训室”。
二、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与教务任务情况,对现有规模较小、同类型的教学实验室进行整合。
三、 本次实验室名称确定后,因保持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教学改革需要,对部分或者个别实验室进行增设、撤销、归并、更名等调整,须报教务处和公管处共同批准后方可更改。
四、时间安排:各学院在12月9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将经过研究确定的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文档、签字盖章的纸质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合肥学院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