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于开学第一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是教师教学出勤情况。
2.检查学生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4.检查教学保障方面存在问题。
5.实验室新学期开课准备情况。
6.实验室安全状况。
(5-6项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二)专项检查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期初教学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以系(部、中心、学院)为主体。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教学抽查并做专项抽查。
3.负责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合肥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表》(见附件2—表格1、2、3)。
4.各(部、中心、学院)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和总结分析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其中1-4项报教务科;5-6项报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5.教学检查期间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有关文件处理。
三、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 | 8月31日至9月7日 | ? | |||
检查地点 | 二区 | 二区 | 一区 | 一区 | ? |
35、36、38、40号教学楼(含实验室) | 37、39、41号教学楼、生化楼(含实验室) | 2、4、6、7号教学楼 (含实验室) | 1、3、5、8号教学楼 (含实验室) | ? | |
? | |||||
检查人员 | 刘建中、余国江、刘红 、胡萍、郭子兰 | 储忠、陈向明、周利明、朱晓平 | 顾俊、王永军、孔春华、谢雪胜 | 葛春梅、方康年、王胜利、孙芹英 | ? |
附件:附件.zip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