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要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及“合肥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执行,实习单位要求与专业相接近,实习成绩按照各系制定的评分标准加以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本科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希望各系在总结往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
1、具体要求。各系对于选题应认真把关,选题内容务必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出发,体现本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难度、工作量适当;选题要紧密结合工程、生产和社会实际。严格做到一人一题(参见合肥学院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文件)。
全校各工科专业,应按照《合肥学院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实施方案》(院行政【2015】196号)精神,依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根据教育厅皖教评函[2013]35号文件要求,今年我校大学生毕业论文等仍然需要通过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我校具体检测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时间安排。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题的开放时间定于本学期第17-18周及下学期第1-3周;具体实施阶段的时间由各系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自行决定。答辩时间应符合各系教学执行计划安排的时间。答辩结束后请各系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的最终设计(论文)的题目及五分制输入成绩。
4、2016年6月17日—6月23日,请各系将推荐的评优设计(论文)材料汇总上报,同时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面总结。因设计(论文)格式已被纳入评价指标中,请指导老师督促学生按照学校指定格式要求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附件:网上选题说明.doc
教务处
20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