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我校2016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尚有一部分专业可接受人数仍有余额,具体情况见下表,现提供一次机会给予补报名,有意者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第三周周四)前向教务处递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一、 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余额统计表
序号 | 系别 | 专业名称 | 本专业尚可接收的学生人数(人) | 考核方式 |
1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统一考核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3 | 统一考核 | ||
2 | 数学与物理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 | 统一考核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 | 统一考核 | ||
3 | 管理系 | 会计学 | 4 | 统一考核 |
工商管理 | 3 | 统一考核 | ||
4 | 经济系 | 经济学 | 1 | 统一考核 |
5 | 教育系 | 应用心理学 | 2 | 统一考核 |
小学教育 | 6 | 统一考核 | ||
6 | 建筑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14 | 统一考核 |
工程管理 | 5 | 统一考核 | ||
建筑学 | 5 | 统一考核 | ||
交通工程 | 8 | 统一考核 | ||
土木工程(2+3) | 3 | 统一考核 | ||
7 | 化学与材料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5 | 统一考核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12 | 统一考核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5 | 统一考核 | ||
能源化学工程 | 5 | 统一考核 |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统一考核 |
软件工程 | 4 | 统一考核 | ||
网络工程 | 11 | 统一考核 | ||
9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文学 | 2 | 统一考核 |
新闻学 | 1 | 统一考核 | ||
秘书学 | 4 | 统一考核 | ||
10 |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 生物工程 | 2 | 统一考核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统一考核 | ||
环境工程 | 1 | 统一考核 | ||
11 | 艺术设计系 | 工业设计 | 2 | 统一考核 |
工业设计(3+1) | 1 | 统一考核 | ||
产品设计 | 1 | 统一考核 | ||
视觉传达 | 2 | 统一考核 | ||
12 | 旅游系 | 酒店管理 | 5 | 统一考核 |
旅游管理 | 3 | 统一考核 |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3 | 统一考核 | ||
? | ? | 总计 | 147 | ? |
二、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宏观调控。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应鼓励学生调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学习。
3、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须由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自愿提出。
4、因疾病等原因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三甲医院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达不到相应专业资质认证要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及拟转入系同意转入相应专业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工作流程:
1、各系根据培养条件和学生需求确定各专业调入计划,教务处汇总各系上报的计划进行核准,核准后统一公布。
学生根据公布的专业及接收人数计划表(见附表),填写《合肥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系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加盖原所在系公章的学生成绩表)。
2、接收的系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须对相关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成绩、转专业事由),材料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告知学生本人拟转入专业须补修的课程(模块)及学分,对可予置换的课程(模块)及学分进行认定,并经学生确认。
3、各转入系对申请表材料审核后,汇总(申请表、加盖原所在系公章的学生成绩表、合肥学院本科转专业学生学分置换补修表)(见附件),递交至教务处复核。
4、如学生所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超出接收专业的接收能力,在院纪委监察审计处监督下,教务处与接收系组织考核(原则上考核数学与英语等综合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教务处汇总各系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颁布文件,传达至各系,由各系向相关学生发告知书,通知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三)、学籍管理
转入学生原则上应插班就读,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转入系应有专人及时做好转入学生课程(模块)修读指导等工作。
(四)、转专业学生学费应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五)、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四年一贯制”、“对口升学”、“专升本”,等录取的学生因招生的特殊性不适用本办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