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安徽省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16年教学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合肥学院2016年教学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教学及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有申报人员。
二、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须在7月14日前完成同行(督导)评教;学校在7月20日前完成专家听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交有关教学材料
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教学材料:近三年所授课程的教学/实验大纲、教案及教学/实验周历、PPT、批阅的试卷(考试/实验/课程设计)、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等。请各系协助提供,并组织本系同行(督导)进行检查与评分。7月15日上午(8:00-11:30)以教学系(部)为单位将参加考核人员的教学材料及评分表集中送至行政楼8楼东会议室,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核查。
四、有关说明:
1、参加考核人员需要提前2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
2、考核当天,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交所授课程大纲、该门课程的全部教案、备课笔记、课件及课程章节目录的纸质版,请于考核开始前交给所在组的考核专家,同时由专家随机抽取讲课章节。
3、参加考核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核准备。
教务处人事处质评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