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于开学第一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1.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是教师教学出勤情况。
2.检查学生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检查教学档案(试卷等)保管情况
4.检查教学保障方面存在问题。
5.检查教材到位情况
6.检查实验室新学期开课准备情况及实验室安全状况。具体要求见附表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工作检查表》。
二、期初教学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以(部、中心、学院)为主体。
2.教务处负责教学抽查并做专项抽查。
3.负责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合肥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4.各(部、中心、学院)请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1-5项总结分析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科。实验室工作期初检查总结报告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工作检查表》,纸质各一份签字盖章,请于9月10日前报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5.教学检查期间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有关文件处理。
三、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 | 8月29日至9月2日 | ||||
检查地点 | 二区 | 二区 | 一区 | 一区 | |
35、36、38、40号教学楼 | 37、39、41号 教学楼、生化楼 | 1、3、5、8号 教学楼 | 2、4、6、7号 教学楼 | ||
检查人员 | 刘建中、方康年、孔春华、刘 红 | 储 忠、陈向明、孙芹英、周利明 | 顾 俊、王昆仑、张志刚、余国栋 | 葛春梅、赵 扬、 王胜利、宋 玉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