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合肥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定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现就做好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
以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划分选举单位。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学院学生会推荐,学院团委审核,报校学生会资格审查,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代表名额总数、构成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合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60人。学代会的代表,由各学院的青年学生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构成。代表名额的分配考虑各方面因素,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各主要学生社团,兼顾年级比例、性别比例、专业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学生党员比例,以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和条件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为: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单位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保证在校同学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写名册(见附件3),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查并报校学生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二)代表的选举
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2),将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会议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2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校学生会报送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选举结果的情况报告(见附件4)和学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附件5),经资格审查通过确认为学代会正式代表后,组织填写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和名册(见附件6、7),按时报送校学生会邮箱2415107804@qq.com,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
附件3:合肥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docx
附件4:球探足球比分出席合肥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docx
附件7:合肥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docx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合肥大学学生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