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感受响应党的号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校团委决定对2020年度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现将2020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合肥学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学习生活中能起表率作用;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院团校及班内团日活动等团内各种教育和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其中,2020-2021学年第九季至第十季,完成率居所在班级团支部前列。自第十一季起,个人完成率必须为100%;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大一同学以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大类分专业后以本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大二至大四年级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6)2020年度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补考、参加团校培训未结业及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团纪行为的团员均取消评优资格;
(7)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年平均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
2、优秀团干
(1)符合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必须在团学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学院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团小组成员(团支书,班长(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校、院学生会成员、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成员、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成员、南艳青年新媒体中心成员、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青年科技发展中心成员、社团团小组成员,非团学干部性质的成员不参加评选;
(3)理想信念坚定,心系广大青年,工作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为,工作作风优良。热心为集体、他人服务,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工作勤奋踏实,开拓创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3、红旗团支部
根据《合肥学院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校青字[2021]4号)和《合肥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单位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 |
各二级学院 | 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5% | 不超过学院班级团支部总数 |
二级学院团属学生组织 | 6 | 4 |
学生社团 | / | 不超过社团团支部总数 |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青志联、南艳青年、艺术团、青年科技发展中心 |
6 |
5 |
体育俱乐部 | 不超过体育俱乐部团支部总数 | / |
艺术俱乐部 | 不超过艺术俱乐部团支部总数 | / |
校新闻中心 | 6 | / |
体联 | 6 | / |
艺联 | 3 | / |
大学生事务中心、易班 | 6 | / |
国旗队 | 3 | / |
备注: | 1、优团、优干具体名额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配,总数不超过比例即可。例如学院有16个团支部,则可以最多评选16个优秀团干。 | |
2、二级学院的班级优秀团干评选须在团小组成员中评选。 | ||
3、学生社团的优秀团干评选需在团小组成员中评选。 | ||
4、上一年度获得校“红旗团支部”称号的班级可额外增加一个优秀团干名额。 | ||
5、上一年度获得校五星级社团称号的社团可额外增加一个优秀团干名额。 | ||
6、在多个团组织任职的学生只可选择一个组织参评,同一名学生不可同时获得优团、优干称号。 |
2、红旗团支部:各学院团委在达标支部中选取前25%的团支部申报校红旗团支部,鼓励体联团总支、艺联团总支和社团团支部积极申报红旗团支部,每年评选校级红旗团支部10个。
三、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流程如下:符合条件团员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团支部大会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在班级支部公示,报二级学院团委评议审批,报校团委汇总、备案。
申报红旗团支部,要求由参评的团支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团委审批上报,校团委组织综合评审。
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优秀团干评选由各团支部召开会议,进行民主选举产生优秀团干,由指导单位审批上报,校团委汇总、备案。
(注:社团团支部申报材料由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一同报送)。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既要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能否冲锋在前、表现突出。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级团组织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评选纸质材料(见附件)加盖相关证明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经学院团委严格审核后打包,于4月16日(周五)下午18点前发送至校学生会组织部邮箱:xshzzb@hfu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各团支部上报评优名单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班级成绩表pdf版(注:大一年级为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表、大类分专业后为本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表、大二至大四年级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表,成绩模板见附件5),以及第九季至今“青年大学习”各期的学习情况的截图。学习情况查询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共青团”,在下方进入“青年大学习”栏目,点击下方“学习”,进入页面后,选择上方“安徽省青年大学习组织排行榜”,点击查看,进入所在班级团支部页面,截取相关证明。
4、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不得重复申报,班级与各学生组织及各学生组织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5、团委将按照规定对评选结果予以审批和公示,若经审批后发现虚假材料,团委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校团委联系人:丁 婧; 联系电话:0551-62158177
学生联系人: 杨欣怡; 联系电话:18256300421
附件:
合肥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合肥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登记表
合肥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报表
合肥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成绩证明模板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